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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产业智库章程
章程是国际文化产业智库(简称文化智库)的根本宪章,规定了成员及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宣 言
1、“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我们基于“任何事情都包含著文化元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孕育著文化产业的创新,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和发展的结果”这一文化理念,深刻认识文化产业交流作为文明交流互鉴的具体体现形式之一,是文化传播活动中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部分,世界文化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同时,世界范围内的分工与合作也日益紧密,跨国的交流与合作越发凸显其意义,为了推进世界文化产业交流,我们组织了国际文化产业智库。
2、我们的目标是办成最具规模的民间智库,组织各行各业专家精英,融汇高层、权威资源,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跨界研究,为公共政策提供智力支撑,为行业发展提供宏观规划,为企业经营提供咨询服务。
3、在加拿大联邦注册的【国际文化产业智库】是由全球众多的专家、学者、理论权威、行业精英组织搭建的文创专家展示、交流、争鸣和研究探索的平台,包括活跃于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海内外社团、媒体、科研单位等。“国际文化产业智库”旨在为中加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的发展、中加与世界的文化产业对接、文化产业规划研究等提供权威、全面的支持。
4、【运作思路】搭乘“一带一路”列车,立足中加国内,放眼全球,实行“抱团取暖、优势互补、共创共赢”,用超前卫的思维指导经济走向,用新理念把地方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推向世界。
5、【运作方式】实行“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式,与地方政府共同主办高端引智活动。
6、用先进的理念与政府共同打造或推送有民族特色的地区、名优企业、优秀团队、非遗和民俗文化、名特优产品和优秀个人等,这里是全球高端引智平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与含义
定名为:国际文化产业智库(International Cultural Industry Think Tank)(ICITT)
国际文化产业智库的名称含意:联合全球众多的专家、学者、理论权威、行业精英组织搭建的文创专家展示、交流、争鸣和研究探索的平台,包括活跃于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海内外社团、媒体、科研单位等。“国际文化产业智库”旨在为中加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的发展、中加与世界的文化产业对接、文化产业规划研究等提供权威、全面的支持。
第二条 地址
国际文化产业智库在加拿大联邦注册,办公在加拿大和中国,世界各城市设分支机构。
第三条 性质
非牟利、国际性、服务性为一体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宗旨
1、为世界各国提供一个国际资源平台,为中加两国各地政府招商引资、资源推介和高端引智提供国际服务。
2、促进中加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结识高层人脉及国际朋友,实现合作共赢与可持续发展。
3、促进各国和谐绿色发展。
4、活动平台涉及国际文化交流、国际学术交流、高端论坛、金融服务、法务服务、商务考察交流、国际教育交流等领域,并致力于与世界各国政府、社会团体、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组织合作,整合世界各国产业资源,凝聚全球产业发展热点,总结全球产业发展规律,发布全球产业信息,展示全球产业发展成果,打造全球产业品牌,研究产业兴起模式、结构模式、布局模式、盈利模式以及竞争策略等重大议题,推动全球的国际合作与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
5、国际文化产业智库建设是在沙龙和论坛的基础上,广纳贤才,尽人之智,组建产业战略研究和产业决策咨询服务的智库。以战略家的宏阔视野和系统思维透彻各国的战略部署和来自于高层的科学擘划,从整体和全局性上分析问题实质,从务实角度发现问题、找准对策,服务文化产业实践。
第五条 目标和意义
1、本文化智库受理国内外企业申请,不论企业强弱,一律平等,不受歧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只要遵守各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有发展意愿,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智库理事成员。
2、国际文化产业智库的目标
(1)解析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发现文化产业的战略机遇。开拓“一带一路”沿线丰富的文化资源,寻找文化产业化路径,传播中加文化的同时将世界多样的文化展现给中加两国。
(2)积累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案例,尤其是跨文化、跨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交流的成功案例,发挥非赢利性团体和国际服务机构的优势,搭建政界、学界、商界沟通对话的平台。
(3)形成战略知识储备。发现当前文化产业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并提出针对性关键策略,突破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整合、提高、推进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地位,提升中国文化产业在世界的竞争力。
(4)利用智库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知识积累,为政府机构、文化企业提供决策咨询。
3、国际文化产业智库的意义
(1)立足于中加两国,搭建国际文化产业学术交流平台。
(2)汇集各领域专家,整合广大智慧资源,积累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经验,掌握世界文化产业发展动向。
(3)积极拓展中加文化产业与世界各国的合作管道,多方联盟,进行全球文化产业对接,实现资源成果展示共享。
(4)立新创新,建设统筹,探索出文化产业领域新的组织管理模式和行动策略,打造中加文化产业的品牌,推动中加文化产业的国际地位,推进、共圆“中国梦”和“世界梦”。
(5)实现“聚焦全球,整合资源;诚信合作,互帮共促;横向结盟,纵向发展;打造品牌,展示成果;研究模式,总结规律;引擎世界,共创未来”的文化理念。
4、本文化智库各理事成员和智库成员要加强内外培训,提高战略意识与国际视野,提升社会责任感、创造力、协调能力、奉献精神及国际合作能力。团结协作,整合人才资源和资金资源,举办高端国际文化推送活动和高端论坛。
5、本文化智库的运作思路是搭乘“一带一路”列车,立足中加两国,放眼国际,实行“抱团取暖、优势互补、共创共赢”,采用高端引智的方法把地方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推向世界。
6、本文化智库的运作方式是实行“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式,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共同主办高端引智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创始会员
1、原“文化智库俱乐部”的最初创始成员。
2、注册的参与者。
3、前期为创立本智库出谋策划者。
第七条 理事成员
标准:
1、参与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原“文化智库俱乐部”的最初创始成员。;
2、积极参与组建,为智库发展献智献策者;
3、凡对本文化智库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大中型企业和工商领袖及社会团体、世界知名人士等,经本智库成员推荐和理事会讨论,经智库理事长批准,邀请成为智库总主席、智库主席、智库联席主席、理事长、常务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委员会主席、委员会执行主席、智库专家、各分会和各代表处的理事长等。
权利:
1、参与本文化智库理事会会议的重大事项,对本智库工作提出建议,并出席中外组织的大型高层活动;
2、享有使用本文化智库标志的权利;
3、享有本文化智库成员身份和荣誉。
义务:
遵守章程, 正面宣传本文化智库,执行决议,为本文化智库提供资源支持,发展推荐会员及积极推动国际合作的有识之士。
第八条 文化智库会员
资格:
凡赞同文化智库章程,对本文化智库做出贡献者,经申请并由本文化智库成员推荐,理事会审议,由文化智库理事长批准,成为本文化智库会员。
第九条 文化智库会员权益及义务
权利:
1、有权出席本文化智库会议及国际组织有益活动;
2、本文化智库给予相应的身份;
3、享有出席高层国际活动的资格;
4、对本文化智库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5、退出自由。
义务:
1、遵守本文化智库章程、正面宣传本智库理念;
2、发现推荐发展文化智库会员;
3、承担本文化智库委托的工作;
4、按规定履行义务。
第十条
本文化智库可以与政府、政府派出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进行高端引智合作。
第十一条 除名
本文化智库会员如有屡次违反本智库章程和组织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经约谈无效,理事会研究决议,智库理事长批准,可由本智库除名。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二条 机构
本文化智库依本章程和发展需要,设立认为必需机构。
1、国际文化产业智库的机构:常务理事会(由创始人、注册人等组成),是智库的决策机构,设置智库总主席、智库主席、智库联席主席职位;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共同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各委员会执行主席、各分会和各代表处的理事长等组成),采取智库理事长负责制,由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各分会和代表处的副理事长等组成),秘书长或常务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分支机构原则上按大区设置,分支机构实行理事长负责制,设理事长、副理事长若干,分支机构理事长原则上挂智库执行理事长职务,以下人员由主要负责人提名,报智库理事会审核后,由智库理事长签署任职令。
2、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创始人、注册人等组成,设置智库总主席、智库主席、智库联席主席职位,是本联盟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聘请智库总主席、智库主席、智库联席主席、理事长、秘书长等高层职衔。由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智库理事长总负责,签署对外一切文件,向常务理事会提议智库总主席、智库主席、智库联席主席、理事长、秘书长的人选,平衡财政收支;常务理事会领导本会整体运作,负责蓝图规划,决策审议重大议案,审批经费收支报告或各种议案,智库理事长对外代表本会。
3、理事会:
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共同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各委员会执行主席、各分会和各代表处的理事长等组成,是本智库的议事机构,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代表智库综理一切会务、活动,对机构设置及调整和对外合作与联合、以及统筹内部和外部资源提出建议,负责智库内部的联络工作,主持智库月、季会议,指导秘书处的工作,讨论决定本智库的重大事项,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提议案,形成决议报备。
4、秘书处:
秘书处为常设服务和执行机构,履行上传下达的职能,由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各分会和代表处的副理事长等组成,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检查落实智库的各种规章制度,贯彻上级意图,执行智库领导的决定,制定智库的周、月工作计划,主持周例会;执行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自己的分管工作。
5、分会
国际文化产业智库在注册地加拿大联邦设立办事机构,由理事长指定一名注册人负总责,处理本智库与注册地的一切事务;根据需要还可在世界各大区设分会,分会受总部领导。分会主要领导由智库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由智库理事长任命,财务独立核算,自收自支,按规定上交行政管理费。
6、代表处:
国际文化产业智库根据需要在中国各地设立办事机构,统一由国际文化产业智库管理,各代表处可代表本会对外开展工作。财务独立核算,自收自支,按规定上交行政管理费。
7、直属机构:
国际文化产业智库将根据市场需要,在世界各地符合条件的地方可授权设立直属实体机构,直属机构领导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智库理事长任命,财务独立核算,自收自支,按规定上交行政管理费。
第四章 经费与资产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1、注册人的出资;
2、来自政府、企业、个人与民间的捐助;
3、会员费、会务费与服务收入;
4、文化智库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上交的管理费;
5、招商引资和引智的服务奖励;
6、创办项目服务费及租金、股息、利息收入等。
第十四条 资产与收益
国际文化产业智库依法拥有和管理本智库及所属各机构的资产,所有法定形成的资产权及其收益,均为本智库资产,原则上由注册出资人所有,由常务理事会统一管理使用,本智库的资产使用必须符合本智库宗旨和服务范畴,经费的支出依加拿大的有关法规执行,实行预算管理,用于本智库的创办、建设与发展目标、设置机构和项目的开支上,重大项目开支由秘书处做出计划,理事会通过,智库理事长审批。
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五条 修改章程
由注册人拟定审议,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后方可有效。
第十六条 会章最高依据
其内容必须符合注册地的社团法,并应与注册地的注册规定相符。
第六章 解散与财产处理
第十七条
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因素,需要解散时,由注册人形成决议案,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有关事宜,由原注册人书面通知注册机构解散。终止后,剩余财产,按规定返还给原出资人。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文化智库常务理事会。本章程在秘书处档库存档,以中文本作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国际文化产业智库及各地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注册人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O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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